很多人认为中国人在性方面是保守而拘谨的。在很多性教育科普文章中甚至经常提到很多夫妻同床十年,而不知房事为何物的案例。这种情况即使在十多年前,还经常可以在男科门诊里遇到。曾经看过一对因“婚后3年未育”的夫妻。经仔细询问后才知道他们一直认为只要在女方两腿之间刺激阴茎并射精就可以怀孕,结果是从来没有成功进行过阴道内性行为!随着这些年性知识的普及,这种情况当然是越来越少了。可是,我们仍然要知道,这种“性盲”的存在,并不是中国人性观点太过保守导致的。相反,中国传统的性观点是非常开放和积极的,可以说是充满了“正能量”。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男科孙洁
首先,在传统上,我们中国人对两性之事是非常重视的。我们把夫妻之间的性事称作“周公之礼”,认为是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在儒家的告子、孟子等先贤的著作中也有“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样直接讨论男女之事的话。至于一贯强调“房中术”的道家,就更不用说了。大家可能知道,在唐代有一名非常著名的医生,叫孙思邈。因为医术高明,他被人们称药圣,至今在中国很多庙宇中仍然有药王殿,里面供奉的就是他老人家。药圣先生写了一本《千金要方》,里面就有一篇“房中补益”论,专门讨论性生活对健康的影响。他明确地指出“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正常的成年男女如果一味禁欲,反而会患各种疾病。正因为男女之事是如此的重要和美好,所以历代的文人墨客们从来不吝啬他们的笔墨来记录和描绘之。无论是“一树梨花压海棠”对老夫少妻的取笑,还是“酒醒明月空满,翠被重重,不似香肌暖”对男女厮混的描写都是唐宋文人作品中常见题材。而在这其中最为放纵随心,争议最大的无过于白行简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了。这位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胞弟大约是闲极无事,写下这篇“千古艳词”,直至19世纪末才被法国人伯希和从敦煌藏经洞中盗出,带回巴黎,现在仍珍藏在巴黎法国国立图书馆。文中淋漓尽致地描写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以及不同场合的男女性爱之乐。。这说明至少在唐代,社会中对性的看法绝不像我们曾经想象的那样保守。
当然,相比禁欲,古人更加反对的是纵欲。在我国现存最早的医学著作《黄帝内经》中的第一篇“上古天真论”就将 醉酒 以后行房,因为纵欲而耗散人体的“精气”作为过早衰老的重点原因。更加直观的是明清的各种话本、小说中对纵欲后果的描述。例如在《金瓶梅》第七十九回里就说:“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纵欲是不是一定有这么大的危害?这个问题当然是有争议的。这里还涉及性生活频率的问题。既不能禁欲,也不能纵欲,怎样的性生活频率才是健康的呢?在中医的许多典籍里都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标准各有不同。实际上,合适的性生活频率是个非常个性化的问题。因此,现在我们一般认为只要一天不超过一次,房事后不感到疲劳和不适,就是合适的频率。
另一种纵欲是过早进行性行为。中医认为性行为必须在肾精完成充盛、成熟后进行,否则就会伤害还没有完全成熟的肾精,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过早进行性行为,被称为未成而伤,长大以后就会有“难言之疾”。
那么多大年纪以后进行性行为才合适呢?《黄帝内经》里说男子“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意思是说16岁以后,男孩子肾气就初步充盛了,这时候就可以精气溢泻,出现遗精。如果与女性在一起“阴阳和”,就能生儿育女了。但此时,肾气毕竟只是“初步充盛”,还没有完全长成,必须要到虚岁24岁时真正进入成熟期,这个时候开始有性生活是最合适的。这么说起来,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将男性合法婚姻的最低年龄定为22周岁(虚岁正好是23岁)还是非常有道理的。有意思的是,国外学者有研究发现,过早进行性行为和老年期过频的性生活都可能是 前列腺癌 发病的独立风险,在这一点上,倒真可以称得上“中西”所见略同了。
可见,中国古人不但可以坦然接受性爱之事,更愿意公开地讨论他,并将愉悦的性生活做为维持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